敏思,梅丽,斯坦,索尔,这都是组织高层私下给他们起的名字。异人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名字。
她本想和罗米一同被埋葬。然而,对死亡的本能恐惧令她如何下得去手自我了结?
回首往昔,她独身为四人私自解决的危险十足的破事不胜枚举,而每一次,她都抱着必死的心态。如今四个惹是生非,令人讨厌的小家伙们早已是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和大姑娘了,距四人成年也已过去了整整四年。这四年,不,自从四人被送到她手里,她就绝少再独自去罗米的墓前。
究竟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开始惧怕到她的墓前,去祭奠自己的好友,坐在她安睡的地方,用无休止的絮絮不休打搅她长眠的美梦呢?
普修丝端起枪朝着远处窃视她的一只野狼放了一枪,因环境和自身变异,野狼那面目狰狞的毛脸显得如斯可怖。那狼本躲在草窠里,深深的草叶完全遮住了它,可它那反光的绿眼睛反倒暴露了它。她本不该在黑夜的旷野间放枪,但她不愿意平白浪费时间冒险用别的方式吓退对方。
她跨过那被子弹击中倒地的野狼,继续朝前飞奔。又是一头狼,恼人的绿眼睛,啪,枪管发出闷响,野兽应声倒地,徘徊在周围的狼群匆忙散去,生怕惹恼了这个可怕的女人。
歹有几年没去探望自己的老友了?她边赶路边扪心自问。
五年?恐怕不止吧!你还忘了几次借口和几次意外。那或许是六年……不对,七年吧?难道你忘了,因一次意外——索尔带着他的娃娃兵们,斯坦,敏思还有梅丽,四个人随自由军跑到军方境内的某处地表物资基地里,被一群生化人战士围追堵截,差点全军覆没的破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