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比证明
类比证明就是运用类比推理进行逻辑论证的证明方法。它是以一般性的原理或具体的个别性事例作为论据,对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之处进行类比,根据某一个或一类对象具有某种属性证明另一个或一类对象也具有该属性。它是从“一般到一般”或“个别到个别”的证明方法。比如:
《战国策》中有一则“邹忌讽齐王纳谏”的故事:
邹忌“修八尺有余,形貌昳丽”。有一天,他为了证明自己和住在城北的徐公谁更美,便分别询问自己的妻子、侍妾和访客,他们都说邹忌比徐公美。邹忌便根据这件事向齐威王进谏:“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
邹忌通过自己的妻子、侍妾、访客与齐威王的妃嫔、大臣、民众的类比,证明了齐威王“受蒙蔽一定很厉害”的论题。
需要注意的是,在运用证明方法对某一论题进行逻辑论证时,一定要保持论据的真实性以及推理形式的有效性,否则就不能有效证明论题为真。
反驳的方法
反驳也是论证的一种形式,就是用已知为真的判断通过逻辑推理确定另一判断为假的思维过程。在结构上,反驳是由被反驳的论题、反驳的论据以及反驳方式组成的。其中,被反驳的论题就是被确定为假的判断,反驳的论据是指借以确定被反驳论题为假的判断,反驳方式则是指在反驳过程中运用的论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