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全国人的国,如同家是全家人的家。家长以血统之尊严,还不能任意妄用家资。要人不过为一国的“公仆”,岂可滥支国币。前者,某大学校长本来穷得无米下锅,他领到薪水之后,竟敢买了一个紫檀的书桌,闹得全家向他起了冲突。不但他低头认罪,邻居也派了他一身不是。他用自己的心血换来的钱,还不能购买不急的东西,何况国家的钱财,全是出于人民的血汗。要人又岂可背逆国民的心理,而随便开销,去办一些不急需的事务?若说我是强奸民意,阻扰建设,我绝不惜粉身碎骨。因为我绝不忍亲眼看见我中国的灭亡。
钱,是国家平时的筋骨。钱,是国家战时的血脉。在平时滥用,绝站立不住。处战时妄耗,是自求速亡。
我所最不明白的是,自民国以来的要人之钱,就一掷几万或几十万而不知爱惜。既然是由平民出身,为什么忘了民间的疾苦?对区区几万元,固然以为渺乎其少,岂知这几万元之中,有若干是人民卖儿卖女的代价!
专制国所以不如民主国,是因为下情不能上达,皇帝生长深宫,不知民间疾苦,浪费妄用,还有可说。民国要人,既然来自田间,为什么居然“好了疮,就忘了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