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方面指出,万科从2014年开始推行项目跟投计划,根据已有的制度,万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项目跟投,更不可能借此从合作项目中获取任何个人收益。员工参与跟投,跟投计划均明确要求其拿出自有资金,与公司共同投资。跟投资金与公司投资、合作方投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员工跟投权益均是小股东,跟其他股东权利平等,承担同等的股东义务,不存在任何特殊性。无论万科独资项目还是合作项目,跟投模式、条款、要求也都是一致的。跟投制度体现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在万科推行跟投计划的前几年,市场景气状况良好,公司、合作方均获得了良好回报,员工跟投资金同样获得了收益。但近年来市场形势变化,公司、合作方收益水平下降,员工跟投也承受了同样的经营结果,部分跟投出现亏损,这体现了团队与投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初衷。